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恒山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五项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全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制定安保预案。9月26日,常务副院长李建民组织召开司法警察大队召开专题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会议上李建民副院长要求认真落实中院王双近院长提出的“四个安全”总要求,并传达了省高院关于安保的相关文件,同时研究制定安保方案,从机关安全、法官及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到案件的审理执行、突发事件处置等,制定周密性和可操作性强安全保卫实施方案。法警大队加强日常训练、体技能训练和处突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打的赢,为安保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法警大队成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带班制度,由警队领导作为带班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加强对院机关及人民法庭的安检设备、视频监控及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三是严格安全检查。为了确保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值班法警对所有进入法院的当事人认真进行身份核查和登记,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没收或暂扣,严禁带入审判场所。对安检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携带违禁物品的,予以没收的同时,安检人员随即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全程监控,防止当事人过激行为的发生。
四是加大巡视密度。实行审判区与办公区分开的模式,涉及案件办理的全部事宜一律在审判区进行,并做到监控全覆盖。司法警察大队建立巡逻、巡查制度,制定警队领导带班办法,合理安排警力配备,定时在审判区和办公区进行巡逻和巡查,动态防范,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果断有效处置。
五是注重协作配合。司法警察大队与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联合开展警务保障座谈交流,针对安保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讨,确保安全保卫无缝对接,抓住安全保卫工作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