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鸡西市委下发了《关于命名2017年度市级“共青团员先锋岗(队)”的决定》,鸡西法院11个青年集体被评为2017年度市级共青团员先锋岗(队)。
全市共青团员先锋岗(队)是团组织命名的以共青团员为主体的先进青年集体,突出政治性和先进性要求,突出发挥对广大团员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
鸡西法院青年团员以“学习理论走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急难险重冲在前”为基本标准,坚持依法办案,优质服务,在日常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充分发挥着青年团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青年干警在事关方向、原则、大局等问题上能够保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并牢固树立清正廉洁意识和严格的工作纪律,不以权谋私,不以身试法,认真算好政治账、亲情账、健康账,充分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予以展现。
接下来,我们将以创建共青团员先锋岗为契机,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工作中注重以上率下、统筹推进,以高质量、高标准的要求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广大群众满意的共青团员先锋岗,成为全市青年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