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发布时间:2017-10-11 13:57:11


    答: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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