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发布时间:2017-10-11 13:57:49


    答:(一)依法被撤销;

    (二)解散;

    (三)依法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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