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关于证人保证书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7-10-13 10:34:19


    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民诉法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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