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重病床前的法庭调解

  发布时间:2013-10-14 09:16:42


    10月10日,鸡冠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在恒山区的被告家中成功调解一起案件。

    该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1年10月8日,被告因承包工程垫资急需用钱,向原告借款28万元,被告给原告出具借条一张,现被告垫资款未收回加之身患重病,无力偿还该笔借款,故原告诉至法院。该案立案后,本案承办法官立即跟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被告称其在牡丹江医院住院治疗,需国庆节后回来,经原告同意法院决定待被告回鸡西后再行送达传票。

    国庆节后,经联系得知被告已回到鸡西,并称自己重病无法走动,承办人带已经怀孕数月的书记员及原告一起来到被告家中进行送达。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被法官的苦口婆心所感动,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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