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法官办案彰显民生情怀

  发布时间:2017-10-24 09:20:51


    近日,梨树法院民一庭任法官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宋某起诉被告刘某离婚纠纷,被告有智障,生活不能自理,更无法照顾自己的子女,宋某每天上班没有时间照顾被告,一直都是由被告的父亲照顾其生活,且被告的父亲年岁已大,已经没有能力继续照顾被告,双方婚姻生活难以继续维持。所以原告请求法院判决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在查明案件事实后,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及当事人的现状,任法官认为如果仅对案件作出判决并不能解决双方矛盾,案结事不了,极易留下隐患,应以调解为宜。于是,任法官便从中主持调解,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对原告说明了被告刘某属于特殊人群,不能自理,生活确实困难等情况,并讲解《婚姻法》关于夫妻相对生活困难一方负有扶助义务的规定,为当事人释法明理,使其平复情绪。任法官细致入微,推心置腹的话语打动了当事人及家属。为了保障被告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原告经与被告相互协商,做出了较大让步,妥善安排了被告的生活和监护等问题,自愿将婚后的主要财产分给被告,由原告抚养两人婚生的子女。这样的调解结果既解决了原告的生活难题,也维护了被告的切身利益,可谓两全其美。

    任法官巧做调解工作,把人性化调解理念贯穿始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圆满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使当事人及家人十分满意!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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