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年近90岁的当事人孙某某再次来到恒山法院,此次他的目的与之前不同,他脸上洋溢着温暖的笑容,怀揣两面锦旗来感谢帮助过他的两位法官:恒山法院立案庭庭长王东奇法官、民二庭庭长李晓冬法官。
“舍己救人为民解忧”,这简单的8个字诉说了不简单的故事。当事人孙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来到恒山法院寻求帮助,由于年事已高,身体不适,在请求立案的过程中晕倒在立案大厅。立案庭庭长王东奇与两名法警第一时间对孙某某进行抢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等待过程中,王庭长将老人平放,在其身上寻找到药品后进行喂食,有效缓解了孙某某的痛苦。120急救车赶到后,他又跟随老人赶到了医院,全程陪护,为其缴纳了医药费用、购买药品,及时挽救了孙某某的生命。王东奇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用自己的善行爱心诠释了法治信仰。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故事的主角还是这位老人。案件经过立案程序后,由民二庭庭长李晓冬法官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鉴于老人岁数大,行动不便,李晓冬庭长多次上门了解案件情况,亲自到被告公司进行案件调查工作,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正确适用法律对原被告进行调解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李晓冬法官用辛勤的汗水浇灌了法治之花,用实际行动让胸前的法徽熠熠发光。
和解后,恒山法院又减半收取了孙某某的诉讼费。孙某某激动的说道:“没有王法官我不可能站在这里,没有李法官我这辈子的辛苦钱就没了,你们都是人民的好法官,发自内心的感谢你们,感谢恒山法院。”
恒山法院的院训是“博学、尚法、公正、为民”,全体干警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一院训,在它的激励下,恒山法院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