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行政审判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鸡冠区法院积极为行政机关与原告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力度。
近日,鸡冠区法院受理了原告张某、罗某、汪某等人不服被告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工伤认定受理职责一案。原告称其已将材料申请邮寄到了被告单位,但被告至今未受理,原告认为被告应该履行法定职责,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向我院起诉。行政庭承办法官与被告沟通,被告称对原告进行过告知,建议原告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劳动关系。原被告双方在此问题上争议较大,矛盾突出。经法院多方调解,被告同意受理原告等人工伤认定申请,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在期限内给原告一个结论。此案通过诉前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纠纷。
行政庭将调解融入到行政案件的每一个阶段,为当事人与行政机关搭建了交流沟通的平台,减少了双方对抗性,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结案3件,庭前调解当事人申请撤诉结案12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