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适用“2+3”行政审判庭审模式实现繁案精审

  发布时间:2017-11-16 09:22:53



座谈会现场


庭后合议


当庭宣判

    鸡冠区法院为加大行政审判方式改革力度,保证司法公平、公正、公开,实现繁案精审,于2017年11月15日上午,采用“2+3”陪审制模式,公开审理了原告王某不服被告鸡西市某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一案,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庭审监督团、市中院行政庭及辖区9个基层法院共计19人观摩了庭审。

    “2+3”陪审制模式是鸡冠区法院在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中摸索出的一套创新审判模式,即2名法官3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繁案、难案进行审理,保证案件审理提速增效。

    此案原告是某店业主,因收取不合理费用被举报,被告鸡西市某行政管理部门以其违反《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七项、第七十条之规定,对原告作出行政处罚,原告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此案案情虽不复杂,但涉及多种行政法律关系,涉及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矛盾、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矛盾,三方矛盾交织,处理不好影响社会效果。为此,我院邀请人民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审理。庭前组织诉辩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庭审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发问,法庭听取了诉辩双方意见,依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当庭作出了宣判。

    鸡西中院组织庭审观摩团人员进行了座谈,各基层法院代表分别作了发言。市中院行政庭王成涛庭长对这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肯定,评价这次庭审真正做到了繁案精审、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

    鸡冠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宝君参加了座谈会。马宝君院长表态时说,感谢中院对鸡冠区法院工作特别是这次庭审的充分肯定,感谢兄弟院为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和庭审程序,努力提高审判能力和司法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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