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当事人赵某来到恒山法院,将一面书写着“秉公为民伸张正义 执法为民两袖清风”锦旗送到了执行局法官苏潇鹏手中,感谢其尽心尽责为其办理案件,促使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对恒山区法院执行法官司法为民、快速执行点赞。
执行人赵某在某煤矿工作时受工伤,经劳动仲裁,该煤矿投资人刘某应该赔偿工伤赔偿款8.38万元,但到了还款日期该煤矿投资人刘某并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恒山法院执行局苏潇鹏办理该案。审理案件材料后,执行法官苏萧鹏及时到煤矿进行送达,多次与煤矿投资人刘某进行沟通,执行干警一方面给予刘某法律威慑,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经过一番努力,刘某表示接受执行,最终被执行人煤矿投资人刘某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并把钱款打到了法院的指定账户。
收到赔偿款的赵某激动万分,为表达心中的谢意,便亲自给法官送来这面锦旗表达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