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耐心赢得群众满意

  发布时间:2013-10-21 10:11:42


    我是一名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法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7年,7年的办案经历,磨练了意志、磨练了性格,也把自己从对民事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中提升到熟练办案,准确掌握并应用法律法规的程度。时间在推移,知识在增长,经验在丰富这是从工作中获得的宝贵财富,但期间也体味着辛酸和苦辣。

    法官要有公心。公生明,偏生暗。郭沫若曾说过:“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无过于良心的死灭,一个社会最伤心的现象无过于正义的沦亡。” 行是心之使然,心态端正,才能摒弃各种杂念,抵御各种干扰,正确的处理各种纠纷。

    法官要有耐心。耐心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必备条件。民事案件类型多、案情较为复杂,其中涉及婚姻家庭、继承、人身、财产损害的案件占很大比例,如果采用简单的方法,直接应用法律审理这类案件,虽然速度快,但不一定会收到好的社会效果。最好的处理方法是通过调解化解矛盾,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我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开庭那天看到远远的在审判大庭门前有一名男子,手捧一束鲜红的玫瑰花,不避众人的目光,紧张而又虔诚的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似的站在那里。我心里在想,这一定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走进审判庭,才发现这名男子是我今日开庭的离婚案件的被告。这对夫妻虽然年龄差距大但结婚已近二十年,儿子正读高中,家中经营熟食店,生活比较富裕。原告年轻漂亮,被告既爱妻子又对自己缺乏信心,近年来,家中生意兴隆,劳动强度增大,妻子每日忙于卖货,丈夫每天忙于备货、加工,过度的劳动使两人性情烦燥,导致双方经常争吵,到后来被告经常打骂原告,使原告对婚姻心灰意冷,坚决要与被告离婚。庭审中,原告态度坚决,无论怎么调解,就是不恳原谅被告,被告后悔以往的行为痛哭不止。庭审中的一个细节让我感觉双方感情仍能和好,离婚案件当事人为争财产恶语相向居多,而这对夫妻却把财产全部让给对方,原告坚决不要财产,被告表示原告不要财产就坚决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离婚案件中比较少见。庭后我将双方及孩子、亲属留下,继续做调解工作,可原告还是坚持离婚,我让孩子、亲属回避,给二人单独沟通的空间,被告此时不顾一切的跪在地上求妻子原谅,妻子也跪了下来,两人抱头痛哭,我也流下了眼泪,调解持续了很久,原告虽仍坚持离婚,但态度已有所缓和。我想,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给双方一段时间再调解。双方临走时,我对原、被告说冷静思考一段时间再做出让自己和孩子将来都不后悔的决定。几天后,原告高高兴兴地来法院撤回了起诉。由于我耐心地调解挽回了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给将要高考的孩子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我感到无比欣慰。

    法官还要有一颗包容之心,处理案件常会受到当事人的误解、诬告和辱骂,作为一名法官不能因此影响案件的公正。让自己完全受财富支配的人永远不能合乎公正,法官更要有廉洁之心,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扰,甘于奉献和清廉,让法律发出正义之光。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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