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全省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庭审观摩活动在鸡冠区法院举行

  发布时间:2017-11-20 09:13:01


                 


与会领导观摩庭审现场


刑事“轻刑快审”庭审现场


运用最高院“三项规程”公开开庭审理


当庭宣判


参观综合楼二楼大厅

 


参观诉讼服务中心


参观梦想墙


参观体育馆

  11月17日上午,全省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观摩示范庭审活动在鸡西市鸡冠区法院举行。

  此次庭审分为刑事案件“轻刑快审”与运用最高院“三项规程”审理的普通程序案件两部分。公开庭审是为深入推进全省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三项规程”制度改革的示范庭审。

  参加庭审观摩活动的有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景山,鸡西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双近,省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庭长及法官;全省各中级法院、省法院直管基层法院主管刑事院领导、刑庭庭长;鸡西市政法委相关领导,全市两级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律师协会代表,与会人员共计150余人。观摩活动同时邀请了多家媒体现场报道。

  8点30分,法锤准时敲响,鸡冠区法院适用轻刑快审集中公开审理三起盗窃案件。三起案件庭审前,均已核实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前科情况、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对适用轻刑快审的条件依法进行了审查,并就适用轻刑快审征得了被告人的同意,同时由公诉机关向被告人展示案件全部证据,由被告人填写证据确认书。庭审中,法庭调查时不再对证据进行举证和质证,直接认证;法庭辩论不再进行,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即作出判决。三件案件庭审共用时17分钟,从受案到审结用时3天。三件案件全部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

  8时55分,鸡冠区法院运用最高院“三项规程”公开开庭审理了孙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该案被告人孙某拒不认罪,辩护人作无罪辩护,并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开庭前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合议庭就本案申请有关人员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证人、侦查人员出庭、争议焦点整理等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同时对案件定罪量刑的证据进行了梳理和公示,双方就部分证据达成一致意见,便于合议庭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开庭准备工作,以确定庭审重点,保证庭审集中,提高庭审效率。庭审中,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法庭确定的庭审焦点问题展开举证、质证,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有异议的证据,公诉机关申请证人王某某和侦查人员许某某出庭作证,王某某和许某某签下证人作证保证书并当庭宣读,在法庭上均接受了合议庭、公诉人及辩护人的询问,当庭还原案件事实。同时,针对辩护人提出的对搜查笔录、称量笔录等物证、书证按非法证据予以排除的申请,合议庭启动非法证据调查程序。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补正的相关证据及说明,来证实证据的合法性,合议庭经过评议当庭驳回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肯定了证据合法有效。而后进行了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经合议庭认真评议后,当庭宣判,庭审用时1小时30分。整个庭审活动严格贯彻执行最高院“三项规程”,充分体现了“难案精审”、“繁案简审”的审理水平,是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来,一次成功实践的典范,对于今后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庭审观摩后,参会省、市、县(区)三级法院刑事法官及鸡西市政法单位领导和同志,先后参观了鸡冠区法院少年法庭、少年押解室、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工作室、信息中心、梦想墙、厚德崇廉苑、法博苑等场景。解说人员介绍了鸡冠区法院的基本情况和院训,对每一个参观地点进行了详细的解说,并现场演示了信息化系统的应用,介绍了信息化系统硬件设备和应用软件的使用维护等情况。每一个参观者从司法质效、队伍建设、科技兴院、司法服务、司法改革等方面,全面了解了鸡冠区法院的建设成果。省法院参观领导高度评价道,鸡冠区法院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能够科学统筹,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各项工作得到高标准落实,尤其是司法改革工作、诉服中心建设、便民利民措施、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成果显著,各项荣誉实至名归。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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