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恒山法院:两年纠纷一朝和解

  发布时间:2017-11-24 09:44:19


    今日恒山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装修欠款案件。2016年3月8日,孟某与被李某吴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孟某负责装修李某其所居住的房屋,房屋装修完毕后,李某尚欠孟某房屋装修款4600元,此款经孟某多次索要,李某以房屋装修出现质量问题,李某认为房屋装修材料不合格,导致装修房屋的墙砖开裂,因此拒不给付剩余房屋装修款,孟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李某给孟某房屋装修款4600元。经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了李某的上诉,但李某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为此,孟某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冬季攻坚专项执行活动开展后,执行员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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