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气温骤降。恒山法院执行局干警冒着严寒沿着崎岖的山路赶往被执行人孙某某、常某某家中进行依法搜查。
近日,程某某因不当得利纠纷将孙某某、常某某诉至恒山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处理过程中,被执行人孙某某、常某某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义务。经调查二被执行人在银行中存款仅有3万余元(已被冻结),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进行说服教育,但被执行人依旧拒不履行义务。11月29日,恒山法院执行局得到线索,被执行人孙某某、常某某将银行存款取出藏匿在家中,执行局干警果断出击,及时与二道河子派出所取得联系要求协同配合,依法对二被执行人住所突击搜查。
到达二被执行人住所后,执行局干警亮明身份并宣读搜查令,在二道河子派出所民警、恒山法院法警大队法警的配合下依法进行搜查。经过1个多小时的搜查,在其家中搜查出人民币189000元及新购买房屋的钥匙(该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执行局干警当场清点登记。此次搜查行动全程通过单兵系统实时传送回恒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行动井然有序、规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