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密山法院:畏惧法律权威 主动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7-12-13 09:50:35


    “法官,我要还款,信用惩戒对我的影响太大了”,近日,被执行人王某一大早就来到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提出履行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王某自2010年以来,多次在林源公司购买煤炭,双方签订煤炭购销协议,后经双方对账,王某尚欠林源公司煤款400余万元,林源公司多次索要,王某均拒绝给付,2015年12月27日经密山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某给付原告林源公司煤款3593764元,利息646878元,判决后王某给付林源公司3240642元,余款1000000元未能给付,林源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向密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王某下发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王某履行给付义务。起初王某对该案件并未在意,但经过出门买票看到别的人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无法购买车票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随即筹借款项来到法院还款,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在付清款项后,王某感慨的说:以后可不能再这样做了 ,被纳入失信代价太大了。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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