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梨树区法院“限高令”让“老赖”不再潇洒

  发布时间:2017-12-14 10:13:33



    前不久,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宿某因长期逃避执行,并屡次在外地进行高消费,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梨树区法院依法对宿某发出“限高令”,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2014年5月,申请人叶某与被执行人宿某相识后,宿某骗得了叶某的信任,以开美容美发店为由向叶某借钱,因叶某没有现金,便将自己在各大银行办理的14张信用卡交给宿某使用,结果宿某透支了叶某名下14张信用卡内45万元钱。后叶某又变卖房屋后将30万元转给宿某用于偿还叶某透支的款项,并出具了欠据。后来,宿某始终没有偿还此欠款,直到叶某起诉,法院下达了判决,宿某仍不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叶某便申请执行。因宿某户籍在梨树辖区,在北京生活多年,不在本地居住,法院一直查无下落,虽经法院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对其所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该案迟迟无法执行。后来,叶某向执行人员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宿某经常在微信朋友圈晒出其乘坐飞机头等舱、入住星级宾馆的照片炫耀自己,甚至有时一天更换多家宾馆,进行高消费活动,为此叶某多次到院来访,要求法院对其采取惩戒措施。根据这个情况,梨树区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向宿某下达限高令,作出失信决定书,对其高消费,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做出了拘留、罚款的决定。同时,还向民航总局南方航空公司、国际航空公司、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航空公司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宿某在偿还叶某欠款之前不准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住星级宾馆等高消费,以此压缩其消费空间,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当执行人员将对宿某采取的执行措施告知叶某后,叶某明确表示:法院已经尽力了,以后我不再上访了。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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