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巨友公司来到密山法院的接待室,找到了执行员边永东,以感谢法院执行干警尽心尽责为单位执行回货款663166元,解决了该单位工人工资问题。
2015年10月巨友公司与和盛公司签订了混凝土供应合同,由巨友公司向和盛公司提供混凝土,截止到2016年6月,和盛公司欠巨友公司混凝土款651510元。经巨友公司多次索要未果,向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9月4日经密山市人民法院调解:被告和盛公司偿还原告巨友公司混凝土款651510元。调解生效后,和盛公司未能履行。巨友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申请执行,至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庭承办人边永东接到案件后,经网络查控未能查到相关财产,又及时驱车到距离密山法院350公里的被执行人公司当地范围内查询房产及当地银行,最终在一家银行查询冻结及扣划被执行人和盛公司账户存款,执行干警将663166元执行款交到了巨友公司,使此案件短期内顺利执结。执行干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高效的工作作风,深深的感动了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