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凛冽的寒风,远处有一摇晃的身影,在白皑皑的雪地里步履维艰向虎林法院办公大楼走来,法警拉开门,摘下帽子方可看清,原来是年过七旬的张大爷,怀中捧着一面裱有“秉公办案、倾心为民”字样的锦旗。这正是张大爷送给民一庭张淑梅法官的一份特殊“礼物”来表达为其解决纠纷的感激之情。
张大爷是虎林种畜场2006年的退休职工,2006年至2013年退休金由社保局按全额的50%发放给张大爷,因张大爷在种畜场第一轮责任田承包时未分得土地,并于2003年张大爷向种畜场交付了十年的管理费7000元,因此另外50%应该有单位承担。张大爷多次找种畜场协商无果。今年1月,张大爷以种畜场应给其补发2006年至2013年拖欠退休金为由,向虎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日,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张大爷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受案范围为由,不予受理。张大爷无奈下来到虎林法院起诉,张淑梅法官接到案件后,面对时隔多年难度不小的案件,认真阅卷审理,加班加点,不辞劳苦,多方走访调取证据,以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被告虎林种畜场给付原告2006年9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百分之五十工资67290.08元。
最终老人如愿拿到判决书,了却了张大爷的一桩心事。张淑梅法官在办案中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既依法也依情,体现了法官司法为民的情怀。一面锦旗即是对虎林法院的认可,也是虎林法院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