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来自高墙内外的罚金履行

  发布时间:2017-12-26 09:34:13



执行人员奔赴各个单位深入调查

    近日,城子河法院冬季攻坚专项执行活动持续发力。在执行赫某罚金刑一案中,严格执法、细致查控,在高墙内服刑的赫某收到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后积极和家属联系,由其亲属代为将70万元罚金案款一次性全部履行。

    赫某系原鸡西某市的副调研员,2016年10月被城子河法院以贪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已履行30万元)。冬季攻坚专项执行活动开始后,执行人员在接到案件后细致了解案情并制定了执行方案,及时向服刑于佳木斯某监狱内的赫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线上查控之后,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情况,执行人员又提出应去赫某原工作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某市进一步深入调查其财产。冬季的严寒、冰雪没能阻挡执行人员的攻坚脚步,去某市的高速上,车胎曾爆过,查控过程中中午依旧在工作。在某市房产部门查询到赫某有三处门市用房的房籍登记,依法裁定查封。然而在寻找这三户门市用房具体坐落位置时又出现了困难,他们找房产、求测绘、访社区、去派出所以及向周边住户打听,克服了各种困难和阻力,找到了三户房屋坐落处,确认后依法张贴公告,送达查封裁定、现场勘查了解。身在高墙内的赫某接到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以及查封裁定后立即同家属沟通,其亲属也及时来到城子河法院提出该房屋已经公证程序售出,尚未过户等等。经执行人员释法明理、耐心说服,其亲属同意垫付,该70万元案款于日前一次性到位。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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