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梨树法院以“绩效考评”促进民事调解效果

  发布时间:2013-10-23 09:07:13


    为了调动民事审判人员的调解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梨树区法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奖惩措施,营造出了重视调解的良好氛围。

    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民事审判倾斜,打牢调解工作的物质基础。为民事审判人员创造简便快捷的办案条件和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配齐配强审判员和书记员,达到1名审判员配备1名专职书记员,便于工作配合。

    梳理调解典型,营造调解氛围。把调解率高的庭室和个人树为典型,对调解率上升较快的庭室和个人予以表扬;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总结调解方法、推广调解经验;对成绩特别突出的调解个人授予院长特别奖,并给予物质奖励。对办案数量多、调解率高、没有涉诉信访案件、有较丰富民事审判工作经验、民主测评得票高的干警优先晋级提职。

    建立绩效考评机制,责任落实到位。坚持调解工作月考评通报、季上墙、半年的总结讲评制度,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在全员通报批评并记入干警执法档案;对因责任心不强、不用心调解,调解率达不到上级和院里目标要求的,于年终目标奖挂钩;对造成当事人越级上访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一律调离原审判岗位到信访接待室轮岗锻炼。

    由于措施得力,激发了民事审判人员的积极性,积极推行主动调解,全程调解和上门调解、炕头调解、假日调解等调解模式,民事调解率有去年的71.43%上升到今年的84.6%,民事案件实现零上访的好成绩。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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