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鸡冠区委举行“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授牌仪式,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宋晓静为鸡冠区法院授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绪邦颁发证书,同时向鸡冠区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表示祝贺。授牌仪式中,宣读了中央文明委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的决定,介绍了鸡冠区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有关经验做法。
鸡冠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宝君代表法院在仪式上作表态发言。他说,鸡冠区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的殊荣,是中央文明委对我院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全国文明单位是荣誉,也是前行的动力,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创建文明单位做文明人,文明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终止。我院将继续保持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持续放大“文明单位”品牌效应,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政治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在提升机关整体形象、规范干警文明司法上走在前作表率。
宋晓静指出,建设文明型法院,鸡冠区法院切实发挥自身优势,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起到促进积极作用,打造了鸡冠品牌,希望继续向更高层次迈进,同时要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维护公平正义,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