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法官的首要底线,良知是社会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法官要用审慎的态度看待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更要用法律去平衡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
“公正司法、彰显正义”是我走进法院前的梦想与追求。当年逾四十的我在真正走上神圣的审判台的那一刻才感觉到梦想与现实的距离。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关心和鼓励下我一路坚强地走了过来。每每看到当事人期待的目光时,我就更加坚定了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的想法。不知不觉、在办理各种各样的案件中我度过了五个春秋。从每一次法槌落下敲出的正义之音中、从每一起案件双方心悦诚服的欣慰中,我终于感悟了“法官”两个字的内涵和价值所在。
长期的法庭工作,使我认识到,调解是消除双方积怨、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有效办案方式,虽然有时调解一起案件要比判决多费时费力,但是对当事人来说,调解是既省时又省力,因为调解不但可以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而且通过这种矛盾的真正化解,能够有效控制当事人缠访缠诉现象,减轻群众诉累。为了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常常要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地说服劝解。有人说我像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老大妈,每当看到积怨已久的当事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时;每当听到当事人说法官办案很公正时,我就会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干扰和诱惑以及社会公众和当事人的种种非议和误解,不仅考验着我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也考验着我们的道德修养和处事智慧。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我们自己经得起这些考验,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才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法官不是官,法官注定要守得住平凡,也许一辈子都没有审理过大案要案,平凡得像一棵小草,但每当看到当事人信任的目光投射到我的身上,都一次又一次让我意识老百姓对公正审判的期待,对社会正义的渴求,更加感受到法官职业的神圣和光荣。
鸡东法院是我省司法改革试点单位,作为我省第一批员额法官,我很荣幸,也感到骄傲、自豪和压力。改革之初成立专业化审判团队,“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要想每一个案件都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就要不断地学习。每当困惑,迷茫时,团队成员给我力量,共同商讨找到案件的症结所在,理清审理思路。在这个团队里我们互相帮助、不断地提高、成长。
兄弟法院的审判员同样是我的良师益友,给了我无私的帮助,让我从中得到启发、受益匪浅。自从鸡林法庭成立双语法庭以来,我又肩负着朝汉两个民族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的处理。作为一名朝鲜族法官,我能用我的点滴知识和特殊方式的服务,来嫁接朝汉民族友谊,增进民族团结,营造和谐安宁,这是我一生的荣耀。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废纸,法院不再是高高的门槛儿,法官不再是让人望而却步的代名词。从此以后,法律是真正保护他们权益的条文,法院是让他们感受家一般温暖的地方,法官是可以真正保护他们的家人。
在法治天地里,每一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看成是无名小卒,但每个人都有值得放大的社会责任,我们审判工作者更是如此,在历史大责面前,我的点滴贡献微不足道,但我愿做默默的耕耘者,法律在心,真情不泯。愿法治的天空更加湛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