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行政诉讼应以哪个机关为被告提起

发布时间:2012-08-16 15:27:25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4、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的,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