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鸡冠区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积极开展全国智慧法院建设评价工作,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为顺利开展智慧法院建设评价工作,信息中心积极与我院立案庭、执行局、审官办等多个部门进行沟通,共同填报智慧法院评价系统中《2017年度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数据采集表》的相关数据,确保做到该数据真实反映我院智慧法院建设整体水平。
全国智慧法院建设评价工作需参照《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的内容进行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三级,其中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21项,三级指标68项,其中考察基层人民法院的指标39项,通过开展评价工作可以科学评估智慧法院建设指数,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充分掌握全国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和难点问题;有利于各级人民法院了解自身智慧法院建设水平,明确自身差距与不足,着力破解难题、弥补不足。
全国智慧法院建设评价工作的开展,既可以科学评估全国智慧法院建设水平,明确智慧法院建设方向,又可以提升智慧法院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能力水平,更有效的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