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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爱莲说》托物言志的写作手法——梨树法院 满江勇

发布时间:2018-01-19 08:57:01


   《爱莲说》作者:周敦颐(1017年-1073年),又名周元皓,原名周敦实,字茂叔,谥号元公,北宋道州营道楼田堡(今湖南省道县)人,世称濂溪先生。周敦颐是北宋五子之一,是宋朝儒家理学思想的开山鼻祖、文学家、哲学家,其在嘉祐八年(1063年)创作的《爱莲说》是这位大家的代表作之一。

   莲花自古以来就是洁身自好、品行高尚的象征。在《爱莲说》中,作者借物抒情言志,表达出自己对高尚理想情操的追求。在北宋的官场里,充满着残酷的权利斗争和各种利益的诱惑,人一旦踏入其中,常常会迷失自我,失去伦理道德的约束。作者曾在生前从政三十一年,虽不免会身陷污浊,但始终却“出淤泥而不染”。据史料记载,周敦颐任桂阳(今湖南汝城)县令期间,县内政治清明,百业兴旺,民情淳朴,政通人和。

   在作者看来,莲花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两种品质,与古之君子的精神内涵是高度契合的:一是“洁”,因为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二是“正”,因为莲花“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对莲花表现出来的“洁”和“正”,作者用一个字表达出其内心感受,这个字就是“爱”。“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作者不喜菊花的隐逸,也不喜牡丹的富贵,独爱莲花的“洁”与“正”,因为这符合其内心追求的“君子之道”:面对困难不退缩,勇于担当;面对利益不迷惑,洁身自好。以古鉴今,《爱莲说》所展现出来的高度思想内涵,对现今为官从政之人多有借鉴意义。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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