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楷模精神,汇聚奋进力量。1月22日,第五期“龙江楷模”发布会在哈尔滨举行,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决定授予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龙江楷模”荣誉称号。此次评选,仅有一个集体和一个人获此殊荣,并且为我市集体首次摘得此项荣誉。
“龙江楷模”是全省重大先进典型,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准则,激励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具有很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的先进人物或集体。
近年来,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一直秉承“厚德、崇业、尚法、至公”的院训,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成绩。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法院、集体一等功等集体和个人荣誉百余项。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还有着一个在全国亮闪闪的牌子——全国模范法院。该院年均受理案件6000余件,员额法官37名。面对收案量持续上升、案多人少等问题,院领导主动担当、带头办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形成“以上率下,全员参战”的办案格局。五年来,共受理案件28573件,审结26698件,结案率93.43%。
该院干警反复锤炼每个案件,确保精益求精、尽善尽美,展现了精雕细琢的工匠精神。他们用自己朴实的行动,执着追求公平正义的“法治梦”。
省委宣传部发出号召,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岗位和部门实际,广泛开展向“龙江楷模”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