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共青团鸡西市委印发《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鸡西市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全市法院系统有8个集体被命名。
这8个集体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法庭、鸡东县人民法院平阳法庭、鸡东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密山市人民法院裴德法庭、恒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梨树区人民法院刑庭
本次评选命名“全市青年文明号”是由共青团鸡西市委联合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市税务局等14个单位共同组织开展的青年岗位文明创建活动,旨在鼓励和引导青年群体立足本职、文明从业,大力争创一流业绩,充分展现当代青年精神风采。
上述集体处于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恪尽职守、公正为民,在攻坚克难中展现了青春风采,在改革创新中贡献了智慧力量,以实际行动和一流业绩树立了“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青年团队形象,获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近年来,鸡西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持续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创建深度和广度,以此为品牌载体教育引导青年干警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投身司法改革,进一步激发青年干警活力,鼓励年轻才俊岗位建功,为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汇聚青春力量,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