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攻坚活动开始以来,恒山法院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格外注重执行和解工作。每起执行案件的执行法官都通过做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取得当事人的理鲜和支持,促进案件的和解。近日,恒山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圆满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申请执行人肖某根据己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向恒山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杜某给付煤款25万余元。在执行期间,恒山法院向杜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义务。之后,杜某多次在电话中明确暂时无力履行生效判决,为偿还该债务正在外地打工努力挣钱。鉴于此种情况,执行人员调整执行思路,决定采用当面和谈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先进行有效的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而且耐心的向杜某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及拒绝执行的后果。但是杜某始终固执己见,不听从劝解,经过几个小时的沟通无果,执行局决定对其拘留办理手续。
执行局即将办理杜某的拘留手续,执行人员经过长时间做杜某的思想工作,其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打电话让朋友送来2万元,对余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一件执行案件,从一开始的抗拒到后来的和解,冷暖自知。只有用心、细心、耐心的去办每一个案件,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换位思考,执行干警互相配合,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扮演行走的“解忧杂货店”,解当事人的忧,是我们最简单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