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梨树法院以“群众满意”提升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发布时间:2013-10-30 08:47:27


    梨树区法院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座右铭和“风向标”,开展形式多样的宗旨教育,认真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扎实的司法服务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强化教育引导。树立群众至上的理念,采取领导带头、集中辅导、专题讨论、主题实践等方式,分阶段,分层次,教育活动到庭,到人,做到全员参与,进行普遍教育,切实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根本立场问题,相继出台服务群众十二条措施,公开“五项承诺”将“群众满意”工作细化目标,分解量化到每名干警,包括言行举止、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具体措施,增强干警司法为民的责任意识。

    强化自查自摆,重点开展“三查三对照”查思想上宗旨意识是否牢固,对照自查审执,立案工作中有无“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查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对照检查有无“冷冲硬拖”等问题,查审判执行是否严格依法办案,对照查找是否依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查办案中是否以权谋私,对照查摆重点岗位、重点问题,针对审判执行,廉洁执法以及审判作风存在的为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公平、公正和干警的工作作风等十一个方面的问题,上下联动,边查边改,把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强化整改落实。院党组把工作的重心放在“群众满意”的目标中去谋划,找准群众满意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努力改善执法作风,在服务民生上有新举措,进一步规范服务承诺、风险提示、诉前调解、预约开庭、上门开庭和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将巡回审判、司法救助、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之中,组织6次送法进厂矿、社区,组织审判人员到农村、社区巡回审判24次。妥善处理16件在全区有影响的涉民生的工伤赔偿和农民工案件,为困难群众执行回款24万元,力争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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