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梨树法院让案件评查“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发布时间:2013-10-30 08:48:59


    梨树区人民法院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核心,对司法公开工作实行量化、百分制考核,考核标准、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一律公开透明,有力调动司法公正的内生力量。

    一是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实行专、兼职评查员交叉评查。将卷宗装订、案件审理程序、实体以及裁判文书质量等,分解落实到每个案件上,让每个部门、每位法官,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对案件质量的各个节点通过定期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方式,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点评,并由审管办督促业务部门和承办法官及时整改,提升了整体案件质量。对297件判决、调解及执行案件进行了评查,评查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4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了纠错,瑕疵问题的案件11件,由承办人及时补正。达到了案件评查节点全面覆盖到位,实现案件质效管理不留死角,对因案件质量问题引发执行难和涉诉上访案件亦得到了及时纠正和化解。

    二是以案件评查通报为重点,发挥审务公开“指挥棒”功能。坚持每季度开展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点评。审管办在案件质量评查后,按季度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报给业务庭,业务庭对瑕疵、问题案件逐件进行复查,按照“实体和程序”、“ 立案、庭审、文书制作”等类别分类整合后,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每季度由常务副院长在全院干警大会做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公布收结案、调撤率、服判息诉率、评查整改情况等重要司法统计数据和信息,引导干警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谋划提高。

    三是评查结果的有效运用,是审判管理的关键,也是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有效方式。以责任落实为重点,制定了《案件质量奖惩制度》,院长与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责任状,对经评查确认案件有问题的法官,纪律上问责,评优上否定,提职上延缓,变单纯针对案件的“线性考核”,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立体考核”,实现了对司法能力、案件质效和职业道德的全面管理。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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