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5日上午,当事人刘某来到虎林法院,亲手为民二庭王迪法官的审判团队送上一面“忠于职守、一心为民,公正廉洁、执行神速”的锦旗,以此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2014年春,被告李某雇佣原告刘某改造水田,将小池子改成大池子,双方约定每小时施工费350元,原告李某工作了145小时,施工费应为50750元,事后,被告李某因资金周转不开,给原告刘某出具欠条。原告刘某多年来向被告李某索要无果,而临到年关,老人生病住院耗尽家中积蓄,一家老小压于一身,万般无奈下原告于2018年1月17日向虎林法院起诉,民二庭承办法官王迪接到该案后已是二月初,在查阅卷宗、了解情况后对此案十分重视,同她的审判团队一起加班加点,终于在2月13日当天,也就是离除夕只有一天的时候审结此案。
当事人拿到判决书,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对法院司法公信力的信任使得他们可以过一个轻松欢乐的春节,再不必惦念着未拿到的血汗钱辗转反侧年关难过,这也正是王迪法官这个审判团队不辞辛苦工作最乐见的景象。
想当事人所想,忧当事人所忧。王迪法官秉着一颗尽职尽责、司法为民的心,为当事人付出最大的努力,而当事人的锦旗与感激,则是她2018年初收到的最暖心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