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审管办对案件质量的各个节点通过定期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的方式,敢于较真、碰硬,对案件质量问题自揭“家丑”,不放过一件瑕疵案件,及时依法纠错。
该院评查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发现该案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未向原告行使释明权。二是同一事实、同一法律关系,适用鉴定标准不一致。经过评查,此案违反当事人处分原则,案件承办人擅自将立案时的运输合同纠纷变更结案时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导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存在明显错误,审管办及时建议本案提起再审,审委会根据评查结果,决定对此案提起再审。本案再审后,根据重新鉴定结果,调解结案,且赔偿款当庭履行。从而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结果。
据悉,一年该院审管办对评查出4件存在严重问题案件提出再审,及时纠错,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