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立案登记制改革后,特别是落实法官员额以来,案多人少的矛盾,成为人民法院和法官们所面临的现实状况,成为制约着法院审判工作的主要“瓶颈”。
为突破这种制约“瓶颈”,恒山区法院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在探索审判工作规律、着力破解当前案多人少矛盾、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初见成效。
该院2018年初成立了调解和速裁审判团队,团队设在立案庭,立案登记人员在立案时,按照繁简分流程序对于像继承纠纷、离婚案件等事实清楚、双方没有原则性争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十分明确的民事纠纷案件则由调解和速裁审判团队进行快速审理。
以往,不管是疑难复杂案件还是简单案件或者改革后初步认定的适合快速审理的案件,不分繁简,都按同一程序分承办人处理,无论是涉及各种民商事纠纷的离婚纠纷案件、人身侵权纠纷案件、小额民间借贷案件、借款合同案件,还是涉及人员众多、案件标的额巨大、案情复杂的案件甚至是涉信访诉讼案件都要由立案窗口按常规程序分配到法官头上。这种毫无甄别性的分配案件模式往往耽误了简单案件和适合快速审理案件的办结时间,同时也没有将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办理复杂疑难案件,直接影响了案件审理质效。
截止目前,调解和速裁审判团队审理案件36件,结案率达100%,平均审限1.9天,与往年此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限42天比较,大幅度地缩短的案件的平均审限,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初步“品尝”到了司法改革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而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