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法官调解高效 节约司法资源

  发布时间:2018-03-30 08:57:37


    “为了我的事情,从法官助理到法官再到院长都做了耐心的调解工作,我们心服口服了。”近日,在梨树法院调解室里,周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说道。

    2012年,周某因投资修建渣石场向侯某借款15万元,借款后,周某因经营不善而未能偿还借款本金。2018年3月,侯某将周某诉至梨树区法院,要求偿还借款、利息及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发现侯某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而周某则认为二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没有给侯某造成损失,因周某年纪较大,侯某崔要借款时态度也极其恶劣,所以有钱也不想偿还,更不愿赔偿,双方情绪都很激动。我们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住所距离法院都较远,且周某80岁高龄。为彻底化解纠纷,该院启动了调解机制。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合议庭、院长逐次做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当即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

    梨树法院民二庭法官以合意为灵魂,以当事人处分权为基础,以审判权为保障当事人旨在追求利益最优化从而快速达成解决纠纷。不但有利于降低办案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使得法院在依法行使司法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的同时,又有一种更加灵活快捷的纠纷解决机制,从而节约法院的司法资源。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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