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民事审判20余年,与民事审判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常这样比喻,一个纠纷还好比一个疾病,当事人好比患者,法官好比大夫,除掉病根才是硬道理,而调解作为高层次、高效率的审判是铲除病根最好的办法,所以,谁掌握了调解技巧,谁就掌握了四两拨千斤的诀窍,现谈谈我的调解感悟。
感悟一:调解要讲究语言艺术
我个人理解“调”字,即“言”字加“周”字,把这个字解开就是在语言上周旋、多下功夫的意思。一个不会说话的法官不是好法官,更不能当好调解官,一句话能把人说笑,也能把人说恼,一句话能成全一件事,也能败坏一件事,把话说到点子上,说到位了,矛盾自然就有了化解可能了,所以从这个角度说,调解也是一门语言艺术,说出来的话要使当事人的自尊心不受伤害,区分当事人的不同身份、不同的场合及不同行为而选择不同的语言,既要说到当事人心坎上,又不失法官尊严,既要说得符合法律,又要顺乎情理,让当事人容易接受,双方都听进去了法官的意见,问题也就好解决了,所以语言这把杀手锏一定要运用好。有这样一起案件,一位80多岁的老大爷,拄着拐杖来法院状告儿子,说“我儿子没安好心,要卖我房子,我没同意,管我要房照,我也没有给他,现在他干脆就把我的房照给偷走了,房子要是真给我卖了,我就没地方住了,请法官把房照给我要回来,行吗?”,我问他有证据吗,他说,“没有证据啊,老伴儿去世多年了,儿子是独生子,不管我,我自己一人住,房照放在我屋内的箱子里了,肯定是我儿子趁我不注意给偷走了,我管他要他不承认,还骂我。”,老人虽然80多了,但身体健康,神志清楚,语言清晰,我扶老人家坐下,一番安慰和询问后,先让他回去,并告诉他“从现在开始哪也别去,在家看好家,这事儿我想办法给你解决。”,法院以返还原物立案后,经过调查,邻居们反映他儿子对父亲很不孝顺,随后我把他儿子传到法院,面对这位让我充满疑惑的人,我是这样说的:“你父亲来法院说房照被小偷给偷了,老人家很上火,让法院给查查,我想你肯定还不知道这事儿吧?”他儿子连忙说“不知道,不知道,我父亲没跟我说呀”,我接着说,“听邻居们说你很孝顺,所以就把你请来,请你回去帮着再好好找找,是不是你父亲放在哪记错地方了,要是找到了,对谁都好,不然,如果你父亲一旦把这事儿说出去影响不好,说钱或其他东西丢了这谁都能理解,但说房照丢了,就有些说不通了,哪有小偷偷房照的呀,要是误解是你给拿了,你就会有霸占房子的嫌疑,真假也解释不清了,再惊动了公安部门就更不好了,趁着还没人知道这事儿,赶紧帮着找找吧,好不好?”,他儿子听完我的话,沉思了一会儿说:“行吧,我回去帮他找找,放心吧法官,我想不能丢”,说得那么肯定,我已经猜到了七八分,两天后他儿子果然来法院亲手把房照交给了我,并说:“法官,找到了”,为了不给他造成尴尬,我没有问及太多,当我把房照转交给老人家时,老人高兴地直叫我是青天大人。我问老人家,这两天你儿子去你家了吗,他说我在家看家一刻也没离开,他一次也没去,我一下全明白了,原来他儿子真是个不孝之子,老人家说得没错。此案在处理上,我既没告诉他儿子老人已经起诉他了,也没让爷俩儿对簿公堂,更没有直接批评他儿子,而是采取了既保全面子又棉里藏针的语言技巧,让他儿子既能听进去,容易接受,又能感到问题的严重性,迅速巧妙地解决了老人的诉求。
感悟二:抓住实质焦点才能铲除病根
民事诉讼中,只抓法律关系争议的诉讼焦点是不够的,还要及时捕捉实质焦点,抓住当事人最本质的冲突所在,实质焦点有时与诉讼焦点一致,有时却隐藏在诉讼焦点之外,有的在案件中,有的在案件外,甚至相对独立存在,通过两个焦点一起抓,找出各方当事人利益需求点,调解工作围绕实质焦点展开,同时法官不能就案办案,要以多为社会承担矛盾为己任,小法官要关心大社会。
某矿与高某返还房屋纠纷,高某系该矿工人,三十年前公伤造成残疾无劳动能力,当时高某没有住房,矿方为了照顾他,安排他在矿内的一处简易房内居住,高某只有临时居住权,高某在此一住就是三十多年,2009年矿方因扩建厂房需拆掉高某居住的房屋,要求高某立即无条件迁出,而高某拒不搬迁,由于施工正在紧张进行,高某不迁出工程就得被迫停工,无奈矿方便对其多次采取了停电、停水等强硬措施,高某气愤地说“你们这么欺负老百姓,看有没有讲理的地方,不给几十万元坚决不搬,跟你们拼到底!”,矿方说“我们让你无偿住这么多年已经很照顾你了,想要钱赖着不走连门儿都没有,一份钱也不给,必须马上无条件搬出,限十天如再不搬,就用推土机把房子立即推倒,后果自负!”,矛盾激化到了顶点,强迁及殴打事件一触即发。本案诉讼焦点很简单,即本案是否由法院受理,因企业内部腾房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可建议矿方撤诉,不撤诉则依法驳回起诉,如果就案办案一驳了之,既简单又符合法律,问题是矿方不同意撤诉,非要法院处理出个结果不可,高某也说既然告到了法院,法院就得给解决,否则就闹法院,闹政府,闹个天翻地覆,弄不好又来个涉诉访,问题确实很纠结,但是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仔细想想,高某的难处是一家五六口人没有安身之处,且三十多年的工伤赔偿问题没有真正解决,本人残疾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搬家又没有钱购房,委屈的是自己为了工作落下了残疾本该受到尊敬,如今却被人撵走,想讨个公道,而被告扩建施工也是当务之急,双方的利益发生了冲突,且都需要保护,这才是最本质的冲突所在,实质焦点出来了,法官肩负着社会责任,不能逃避,高某虽然是工伤,但由于当时的法律不健全,随着漫长的岁月变迁,对其疾苦已无人问津,驳回的话,社会效果会很糟,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求得公平正义,解决多个问题,只有从高某的疾苦出发,我经过反复讲解法律与心理疏导,修正双方的诉讼态度,双方逐渐有了缓和,终于不再较量,情绪都稳定了下来,最终都做出了让步,为尽快妥善解决问题,我提出个建议,由矿方出钱给高某购一处平房,产权归高某所有,算是对高某工伤待遇的一种补偿,双方对此均表示同意,很快矿方为高某购得一处令高某非常满意的砖瓦结构平房,高某也放弃了当初几十万元的利益请求,随即就搬进了该平房,纠纷彻底平息,仅用了十几天时间就调解审结了此案,既解决了高某的多年工伤补偿问题,又解决了搬迁问题,矿方的扩建也得以顺利进行。
感悟三:摸透心理对症下药
法官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以及对社会各阶层生活状态的深刻理解,去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各种心理,当事人的职业、性格、爱好、脾气、修养、看问题的角度、处理问题的方式以及接受能力等各有不同,所以案件到手后不要先忙于开庭,应当先研究这些看似与案件无关的元素,摸透心理需求,看清个案差异,破解问题密码,方能对症下药,真正练就驾驭突发事件及矛盾激化案件的能力。
我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某矿因强迁曹某房屋,给曹某财产造成很大损失,曹某女儿因阻止拆迁而摔伤,诉前曹某与矿方多次请求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矿方态度强硬,拒绝赔偿,激怒了曹某,后曹某收集了强迁时的录像资料,诉前就与央视焦点访谈的记者取得了联系,本案受理后不久,央视记者就给法院打来电话,告知马上对本案采访进行追踪报道,惊动了媒体,处理不好的话很可能演变成为惊天大案,情况万分紧急,怎么办,我从稳控原告的情绪入手,剖析原告心理需求,迅速检索纠纷产生的关键原因。原来被告作为一个大型国企,主要领导法律意识淡薄,对房屋动迁问题,未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只在企业内部召开个所谓动迁会议,按会议纪要的精神,安排了很多强迁人员违法实施了强迁,数百人围观,真可谓浩浩荡荡,阵势很像一场浩劫,社会反响极大,难怪曹某怒不可遏,其心情应当给予理解,后得知,曹某惊动媒体的真正用意,是考虑自己仅是一介平民百姓,跟一个大国企抗衡显得身单力薄,想通过媒体制造声势给矿方施加压力,以尽快得到合理赔偿,更重要的是认为矿方欺压百姓,咽不下这口气,也是在打气官司,为此我们对曹某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和安慰,传达了法院坚决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正义心声,然后针对被告的违法行为对其主要领导释明了法律,进行了批评,阐明了利害,交换了意见,被告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随即主要领导一行买上礼品亲自看望曹某女儿,还给曹某再三地赔礼道歉,请求原谅,并答应马上赔偿,良言一句三冬暖,真诚行为感召人啊,曹某最终对被告给予了谅解,由巨额赔偿变成几万元好商量,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曹某很快拿到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案件最终没有被媒体曝光。
感悟四:要激发义务人主动承担责任的积极性
实践中常犯的错误是注重权利人的情绪,而忽略了义务人的感受,这是非常不可取的,因为责任最终落在义务人身上,如果义务人不配合,调解就无从谈起,所以法官也要站在义务人的角度,带着深厚的感情与义务人从心灵上产生碰撞,帮他们避免损失扩大,不能一谈到义务人,就不给他们好脸和好态度,导致义务人避实就虚,消极抵抗的被动局面,所以要像关心权利人一样关心义务人,要当好父母官,不能偏一个向一个,要同等对待,要让义务人感觉到法官的温暖和亲切,这样他们才能听进去法理和情理,才能认识到逃避与较量就是以卵击石,承担的责任就越大,他们承担责任的积极性激发起来了,主动配合了,才算真正拉开了调解的序幕。
审理过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某单位因减员给十几个工作多年的职工除名了,这些职工长期到单位的上级部门及省里多次上访未果,后起诉到法院,经查,是被告违反劳动法规定擅自解除了与这些职工的劳动关系,为此我先告知原告坚信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稳定了原告的情绪,原告不再有异常举动,但被告固执地坚持他们的错误主张,认为自己的做法并无不当,任凭法院判决,并说打完一审,打二审,打完二审打再审,有的是时间跟原告折腾,反正我们是单位,他们是个人,看谁抗折腾,被告的消极表现明显反应出来了,迅速定纷止争存在难度,判决会给原告增加很大的诉累,弄不好还可能会造成缠诉等不良情况,为快速彻底解决问题,我加大了对被告的思想疏导工作,多次主动到被告单位与其主要领导反复释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尤其是出现问题后不正确面对将会给其带来的严重后果,并从被告的利益出发,站在被告的角度帮助被告正确面对问题,研究如何解决问题,做到了不辞辛苦,全力服务,终于被告被我们的热心服务和真挚行为所感动,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激发了承担责任的积极性,很快被告就给十几名原告妥善解决了相应的诉求,有的办理了退休,有的给予了经济补偿等等,这样一起难度很大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圆满解决了。
感悟五:如何驾驭刁钻当事人
民事审判,每年不遇上几个刁钻当事人,那就是稀罕事儿了,这些人把法律当儿戏,跟法律较量,有的恶人先告状,有的为赖账编造虚假事实,还故作镇静,有的故意穿得破烂不堪假装贫穷,甚至小题大作以拐杖等为道具骗取法官的怜悯之心,有的穷极泼赖,以获取过度利益为目的,成了诉讼专业户,有的装疯卖傻颠倒黑白,满嘴假话脏话,还有的一哭二闹三上吊,耍泼耍赖坐地泡等等,对这些形形色色的刁钻人物,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蒙蔽,也不一定按常规出牌,可用一下奇招怪招,甚至可采取以毒攻毒,歪打正着的方法,量身定做策略方案,以彻底根除疑难杂症。
有这样一位刁蛮被告刘某,原告持一张欠条要求刘某偿还拖欠近二万元的修理费,之前曾找到公安局,追究刘某诈骗,但未能解决,无奈原告状告到法院,审理中,刘某说原告告错人了,所告的人不是他,欠条不是他写的,指纹也不是他摁的,欠条上姓名是两个字,他的姓名是三个字,缺少中间一个字,庭后还扬言看谁敢判他,公安局都没有把他怎么样,法院又耐他如何,但我经过仔细观察发现刘某说话时眼神有些慌张和不安,肢体语言表现异常,陈述的事实情节也存在多处漏洞,尽管落款的名字确实与刘某的姓名对不上号,但种种迹象初步判断刘某欠原告钱的可能性极大,这是我的一个心理认证,问题是原告除欠条外无其他任何证据,而且欠条上不但姓名对不上号,而且也未写明欠什么款,证据存在明显瑕疵,如果判决给付,则证据不足,驳回很有可能损害了原告的利益,看来只有调解处理,但调解的前提必须是刘某承认欠款,在他矢口否认的情况下,怎么办,只能跟他练练智慧和耐力了,我想不管欠条上写的名字是否与刘某姓名一致,关键欠条是不是刘某本人写的,指纹是不是刘某本人摁的,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不写自己的名字,他又是替谁写的替谁摁的呢,原告是否真的告错人了呢,为此我想先验证一下真假,提出了司法鉴定的建议,建议一提出,原告坚决同意,说明原告的这份欠条真实性很大,刘某也不反对,这就怪了,刘某竟然勇往直前,到底谁真谁假呢,目标还先得重点对准刘某,我除对刘某反复释明法律规定和应承担的风险外,开始对他适用反推法、实施疲劳战术和攻心战术,要求他做文字样本和指纹样本,并天天传唤他到法院作样本,有意进行重复劳动,这样做有两个目的,如果欠条确实是他出具的,指纹也是他摁的,款也确实是他欠的,他就会害怕法院鉴定,并想办法阻止鉴定,所以我一定给他机会,让他权衡利弊,一是可以给他搭个认错的台阶,先让他的良心和赖账心理进行一番斗争,二是让他明白法律严肃的,鉴定就是用科学来判断真假,任何人都不能跟科学开玩笑,如果他为了证明他说的属实,就只好来法院,不来就是在打自己嘴巴子,我还告诉他:“你如果坚持你的主张就得把这些样本弄规范了鉴定才能进行,否则对你不利”,这样他不得不顺着我的思路走下去,只好乖乖听我的话,连续来了好几天,反复做一件事儿,果然凑效,最后他终于认输了,说:“夏法官,别鉴定了,我没时间天天这么折腾,饶了我吧,我承认是我欠的,我一定还,三天之内我就把钱全部交到法院”,果然第三天,他兑现了承诺,案件很快审结了。
调解是高层次的审判,讲求审判艺术,有很强的实践性、策略性和灵活多样性,如果把判决比作是一场迫不得已的战斗,那么,调解则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社会需要和谐,诉讼也需要和谐,调解是和谐诉讼的一大法宝,怎样才能用好这一法宝,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