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两省三级法院齐聚 协同执行维护权益

  发布时间:2018-04-09 08:58:49



党组书记、院长刘文辉、执行局局长栾继鹏坐镇指挥中心督导行动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4月3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城子河区法院执行局协助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执行局人员共同执行了某科股份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刘某、鸡西市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担保追偿纠纷一案。

    湖南省岳麓区法院在执行某科股份与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均在鸡西市城子河区辖区内,随即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协助执行任务下达到城子河区法院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由执行局长栾继鹏和法警队抽调8名干警、两台车辆配合执行。

    城子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辉和执行局局长栾继鹏坐镇指挥中心督导行动。8时30分,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与鸡西市中院、岳麓区法院执行干警一同驱车前往鸡西市某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对被执行人所属资产进行扣押。

    到达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后,城子河法院干警立即展开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在扣押过程当中,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多次阻挠执行,城子河法院干警迅速行动,对其进行劝解,对顽固阻挠执行的人员实施强制清场,确保执行顺利进行。经过4个半小时的工作,成功完成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扣押,共扣押鸡西市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1辆混凝土泵车,3辆混凝土罐车,某商砼2辆混凝土泵车、6辆混凝土罐车,圆满完成执行任务。

    此次执行活动,集结了辖区法院和跨省市法院执行干警联合执法,是城子河区法院落实最高法院加强协同执行机制的典型案例。通过这次协同执行,增强了我院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和斗志,为圆满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责任编辑:尹丽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