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制定案件评查标准、案件质量评查考核和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实现抽查试评查向制度化评查转换,促进案件质效的提升,截止9月末,审结各类案件零发改指,零上访,干警零违纪。
该院执行评查标准,突出“三个环节”, 一是分类设置标准,增强针对性。《实施细则》对评查范围、评查方式、责任界定、过错责任追究、评查结果运用等内容作出了规范,为案件质量评查提供了务实管用、切合实际的操作依据;《考核办法》则从立案、审理、执行、裁判文书制作、卷宗装订归档等各个环节确定了11项案件质量综合量化指标;《质量评定标准》对案件结案率、调解撤诉率、改判发回率、上访申诉率及再审改判率等纳入考核指标,对审判流程监督、庭审评议考核、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等 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构建起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数字化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二是运用数字说话,增强可操作性。对案件质量实行百分考核,将审执各节点中最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列举了23项扣分点,根据其对案件质量影响的轻重赋予一定的分值,除一票否决直接扣为零分的情形外,最小的扣分点为0.1分,最大的扣10分。为了鼓励优质办案,规定4种情形奖励加分项,充分调动法官积极性。三是反馈客观全面,增强实效性。采取个人自查、庭内互查、审管办评查方法,对照评查标准为每一个案件打分,实行一案一表制,如实填写加减分值及评分依据,对评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根据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共性问题和个别问题、内容问题和形式问题、责任问题和制度问题等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认真归纳、疏理、细化,形成《案件质量情况分析通报》,通过每月通报、点评讲评等形式反馈给全院干警,由审管办督促业务部门或者承办法官及时整改。通过科学化设置评查标准,精确判断司法整体质量水平,实现了案件质量精准“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