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恒山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获点赞

  发布时间:2018-04-13 13:50:19



    2018年2月1日,申请人王某向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工伤赔偿款。王某于2016年3月到被执行人处工作,双方未订力劳动合同,亦未参加工伤保险,2016年6月,王某因工受伤,经鸡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某煤矿应给付王某工伤赔偿款143645元。

    恒山法院执行局始终对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秉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的原则,执行法官在收到案件信息后,立即向被执行人恒山区某煤矿下达执行通知书等一系列相关文书,并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并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但被执行人拒绝申报其财产,故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无法从银行处取得贷款,从而影响了煤矿的生产经营。终于使被执行人认识到了法律的权威,被执行人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并在法官的主持下,将该笔案款交到申请人手中。

    “从申请执行到拿到赔偿款仅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你们的执行力度很大,为你们点赞!”申请人王某激动的说道。

    春风十里,不如执行,一直都是恒山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的心声。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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