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耄耋老人需赡养 执行款成“暖心钱”

  发布时间:2018-04-18 08:49:43



执行干警将执行款送到老人手中

    “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

    然而,年近80的刘老太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却因赡养费将自己的儿女告上法庭。

    4月17日,滴道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来到滴道常青养老中心,在养老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执行款7500元交到了刘老太的手中。并表示今后会继续监督子女们履行赡养义务。看到法官亲自把钱送来,刘老太老泪纵横。

    刘老太含辛茹苦将四个儿女抚养成人,现在年事已高,为了不给儿女添负担,她选择到养老院安度晚年,但有一个儿子却不闻不问,不尽赡养义务,刘老太含泪将其告向法庭。4月10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非但不利于解决矛盾,反而会使矛盾更加激烈,甚至会彻底割裂双方亲情。于是执行法官决定为双方搭建一个相互沟通、修补亲情裂痕的平台,促进矛盾和谐化解。执行法官通过面谈、电话谈心或主动上门谈话的方式,分别向被执行人讲述其母亲的近况以及老人的思念,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谈到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经过耐心劝导,4月16日,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赡养费如数交到法院。同时表示以后要多抽出时间看望老母亲,让老人的晚年能够感受到亲情的温暖。至此,一家人终于冰释前嫌,重续亲情。

    这起案件的成功执结,是滴道法院贯彻人性化执行理念的一个缩影。滴道法院的执行干警遇到涉及婚姻、赡养等家庭纠纷案件时,都能用温情的执行方法,打动当事人的心,使其能够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并自觉主动地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不仅是每位老人所向往的生活,更应该是作为儿女们倾尽全力为父母营造的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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