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民法院报》王俏在最高人民法院新媒体上发表的“试点三年,一度延期,这项改革终于交出成绩单”一文,对鸡西中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被最高院提议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中,在“改革选任机制”部分肯定并建议全国人大实行鸡西中院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做法。原文是:“关于选任机关。试点延期一年期间,黑龙江鸡西中院、陕西西安雁塔区法院以及非试点法院江苏南通通州区法院,试行将选任工作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选任的公信度。因此,建议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