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滴道法院:执行局里的一抹新绿

  发布时间:2018-04-27 09:07:28



    1987年出生的他,毕业于黑龙江大学,2014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6年10月考录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先后在民一庭、执行局工作,2017年9月到执行局任法官助理,主要办理执行实施类案件以及案件管理系统的管理和应用工作。他以年轻人的工作冲劲将每一件执行案件做好,风里来,雨里去,摸打滚爬,毫无怨言,不断更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法,加大对旧存积案、涉执信访案件和上级领导交办案件的执行力度,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2017年被评为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勤奋学习 连城执行精兵

    现实的司法环境下,执行工作累人、磨人、烦人是不争的事实。凭着对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和对执行工作的一腔热爱,徐绍华于2017年被调到执行岗位。他认为执行工作岗位是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的用武之地,他坚信只要努力一定能够做好执行工作。但是,做好执行工作,光凭热情是不够的,还需要扎实的理论知识、灵活的工作方法,还要有毅力、勇气、耐心等等。作为一名仅用4个月就考过司法考试的青年干部,坚韧刻苦的品质他不缺,并且他善于学习业务知识,把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完善自身办案能力,敢想敢为,把创新的思路带到工作中来。他讲求实事求是,重视工作绩效。在与同事共同执行中,他留心观察,不耻多问,善于总结,学别人之所长,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工作中,他积极主动地承担任务,不畏难、不畏繁,总是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在亲身实践中汲取智慧、总结方法,善于向老同志虚心请教,对审判业务和执行业务的法律适用、办理流程、业务衔接、系统应用等进行多角度的分析总结和比较,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执行法官助理。

    加班加点 只为万家灯火

    执行工作经常加班加点,徐绍华早已习以为常,并且毫无怨言,他说夜晚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万家灯火,想到自己能够为群众执行回应得的权益,一种成就感油然而升,一天的疲惫就一扫而尽。他经常说只有想方设法将生效的法律文书执结,才能对得起来法院打官司的群众,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徐绍华将“为了群众”贯彻于工作始终,用最佳的态度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使当事人和同事们感受到一个法院人对工作的热情。面对有执行能力但拒不执行的老赖,徐绍华敢于碰硬,果断出手,面对一些被执行人的威胁,他毫不畏惧,一身侠骨震慑住了很多老赖。而面对一些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时,他会耐心地来回不断地做双方的工作,走入他们的心灵之中,与他们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想法,再设法让双方互相取得谅解,用真诚和善良去化解执行工作中的难题。由于辖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想法偏激等因素,每一个案件的执行方案都要经过多次修改,徐绍华同志把每一次方案修改都看成是一次优化,使方案更加高效、更加适用于个案,他对其中的繁琐毫无怨言,对每一次的优化都由衷的高兴。

    总结创新 化解执行难题

    徐绍华在滴道法院主要办理执行实施类案件、案件管理系统的管理和应用等工作。他自2016年入院以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案件、勇挑工作重担、贴心服务当事人,脚踏实地办好每一件案件。日常工作中,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敢于追根究底、敢于创新方法,他工作认真负责,不论是案件实施前的可行性执行报告还是案件办理完毕后的整理和装订,都能按照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在案件的办理过程又能思考个案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还能照顾到当事人情绪,用心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当事人的诉求、使案件办理过程更切合实际。

    在办案同时,徐绍华注意总结办案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在执行工作中,他坚持把化解矛盾,和谐执行作为第一选择,在最大限度实现申请人权益的前提下,充分运用自己的耐心和细心,去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促使有能力的自动履行,能力有限的,努力实现双方和解,确实没有能力履行的,做好解释工作。

    徐绍华扎根岗位,立岗成才,在每一个案件中发奋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将全部精力倾注在专研业务上。从审判业务到执行业务,他在办案中锻炼,在办案中成长。成为了执行局里的一抹新绿。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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