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鸡冠区法院为了能够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作用,2017年6月中旬,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人陪审员调解室,让人民陪审员切实参与到案件调解中。截止到2018年3月末,人民陪审员调解室共成功调解案件六十余件,且全部履行完毕。
首先,人民陪审员来源于群众,容易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减少民众与法院之间的距离感;其次,作为普通群众,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时,不需要使用法言法语,不需要时刻保持法律思维,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易于当事人接受;再次,人民陪审员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了解风俗习惯,运用说情说理说法的方式,通过将法律、人情、风俗习惯结合起来对当事人进行劝解说服,能使当事人双方很快的达成调解协议,化解双方矛盾,使社会关系得到恢复。
鸡冠区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后,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既加强了对改革路径的探索,同时也起到了法治宣传的效果,深化了民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感,促进了民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心,架起了人民群众与法院沟通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