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
一是召开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座谈会。结合我院受理行政治安处罚案件较多的实际情况,召开鸡冠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及辖区11个派出所负责人参加的出庭应诉工作座谈会,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重要意义及法院在今后行政审判工作中的具体要求。
二是建立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络机制。根据案件受理情况,与被诉案件较多的行政机关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建立电子送达平台,每个行政机关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与法院联络,签收文书等工作,加强沟通能力及送达效率。
三是制定出庭应诉工作配套机制。通过分析研判出庭应诉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配套机制。针对一审普通程序的行政案件,我院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遇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开庭时间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要求行政机关要提前告知法院,及时采取延期审理等措,施确保出庭应诉率100%。
2017年鸡冠区法院共开庭审理普通程序一审行政案件28件,被诉行政负责人出庭28件,出庭率100%,彻底解决了“告官不见官”的现象,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