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梨树区法院“悬赏公告”让“老赖”无所遁形

  发布时间:2018-05-07 09:35:26


    在新一轮“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如火如荼之际,梨树区法院于4月28日16时利用本院微信公众号针对被执行人公开发布了“悬赏公告”信息。该信息发布后,仅仅过了四个多小时,欠债不还、且长期逃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就迫于舆论压力,于当晚八点多钟主动给执行法官打电话,要求履行义务。第二天上午,李某就来到梨树区法院执行局与申请人徐某达成协议,分期给付所欠执行款。

    今年以来,梨树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针对一些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将资产变现、隐匿或转移,有的被执行人甚至故意躲避,查无下落,造成被执行人难寻、财产难找等问题,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创新执行新路,按照最高院正式实施的《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精神,决定在执行案件中实行悬赏举报措施,并在不久前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服务及执行悬赏保险服务两方面开展合作,并商定在近期接连开展执行救助等保险项目。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无法联系或下落不明,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由申请执行人缴纳少量保费投保,在保险期间内举报人提供相关线索,依照悬赏公告应由申请执行人对举报人承担的悬赏金由保险公司代替支付。法院和保险公司通过采取网上“悬赏公告”、线下“悬赏公告”即自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公开征集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化解执行难,对隐蔽、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力,挤压其生存空间,促使其自动履行债务。这是梨树区人民法院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又一项新的举措,是拓宽法院执行过程中查人找物渠道和优化司法资源、提升执行质效的新尝试、新探索。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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