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10时许,家住鸡西市城子河区的杨某某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民办事”的锦旗送到了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以表达其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2016年12 月,杨某某以健康权纠纷将苏某诉至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令苏某赔偿杨某某一万五千余元,因苏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杨某某于2018年1月向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苏某对履行义务的抵触情绪很大,在执行干警约谈被执行人苏某未果后被执行人开始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案件陷入僵持状态。为了能尽快找到被执行人,使受害人尽早获得赔偿,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干警多次到苏某家附近蹲坑守点,最终在多方努力配合下,找到了被执行人苏某。在传唤苏某过程中,苏某借其儿子有病要挟法院,干扰法院正常执行公务,执行干警斗智斗勇最终消除了苏某的对立情绪。迫于执行措施的威慑,苏某主动联系家属,偿还了杨某某的赔偿款。此案在执行干警攻心为上、宽严相济的执行策略下得以和解执行完毕。
我院执行干警牺牲个人时间,不计得失的精神,不畏困难,敢打硬仗的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也为我院赢得了信任。为这些战斗在一线的执行干警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