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的今天,热血青年们为救国而奔走呼号,掀起了一场中国近代史上未曾有过的思想解放运动,——五四运动。"五四运动"留给我们的是永远的记忆,"五四"精神带给我们的是源源不断的动力。五四精神历久弥新,法院事业催人奋进。在新时期的社会形势下,作为法院的一名青年干警,作为人民法院大家庭中的一员,我倍感光荣,也深知责任重大。
“执法为民”是我们法院干警的情怀,“刚正不阿”是我们的天性,“一身正气”是我们的品格,而“忠诚、公正、廉洁、为民”则是我们的荣誉,是我们的最高准则。青年干警应该坚定"公平正义"的法律信仰:信仰,是人生旅途中指引方向的路标,是万物灵长的皈依。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司法裁判权,是公平与正义防线的扞卫者和守护者,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者。法官职业的崇高,正是这个群体以"公平、正义"为自身的信仰,人们视他们为公平正义的化身。我们应该坚守自己的法律信仰,依法公正地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法律衡量的铁案。
青年干警应该秉持"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思想决定态度,态度决定行动。一个人的态度直接决定了他对待工作是尽心尽力还是敷衍了事,是安于现状,还是积极进取。态度越积极,决心就越大,对工作投入的心血也就越多,越能享受到工作的乐趣,获得领导的认可、同志们的尊重。我们要热爱本职工作,要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焕发起工作激情,忠于职守,勤勉努力。要振作精神,充满激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不等不靠。要认真学习,不断总结,提高工作能力。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要抢抓机遇,迎接挑战,用勤劳和智慧为部门添彩,为单位争光,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青年干警应该树立"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马克思曾经指出:"法官的责任是当法律运用到个别场合时,根据他对法律的诚挚理解来解释法律。"人民法官的审判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对法官职业尊荣感的当然和必要要求。人民法官要树立正确的职业尊荣感,必须首先培养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也只有在正确职业尊荣感的驱使下,才会更加珍视自己的职业为生命,才会为提升职业尊荣感而付出百倍的努力。
"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法院干警职业道德操守,承载着党和群众多我们期许,虽然我一名普普通通工作在基层法庭的普通干警,但我选择了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忠诚,选择了无悔,就应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无论在何种考验面前,都要站得住,行的稳,永保蓬勃朝气和浩然正气,让我的青春在法院的法律事业中闪烁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