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恒山法院:疑心酿苦果 执行巧化解

  发布时间:2018-05-21 09:38:56



    原告柳某与被告张某某系邻居,因其怀疑传播是非,两人于2015年9月18日厮打在一起,原告柳某被被告张某某手中的菜刀砍伤!致使原告重伤,无劳动能力。

    因原告丧失劳动能力,行动不便,便委托其姐姐来到恒山法院申请执行。其姐姐来到执行局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李秀彬第一时间与原告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经过及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李法官与被执行人联系并约他到法院进行情况核实,被执行人来到法院后表示自己现在无能力支付赔偿款,态度蛮横不讲理,一度使案件调解进入僵局。

    但具有多年执行工作中经验的李法官并不气馁,这种情况在执行工作中很常见,原因在于被执行人对法律不了解,对执行工作不了解。于是,经过李法官的多次劝说及对法律法规的耐心解释,被执行人张某某同意一次性付给原告赔偿款申请标的98436元。

    我们的苦口婆心能够换来双方当事人的握手言和,这是件高兴的事,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够让执行工作高兴的事越来越多。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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