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鸡冠区法院民一庭采用“3+4”大合议庭审模式,公开审理了时某某诉被告某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该案涉及目前普遍存在的一种 “以工代干”社会现象,此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及退休等相关政策未有明确约定,导致纠纷不断。因该案社会影响重大,考虑到本次庭审的典型性、特殊性和指导性,并结合案件性质,经主审法官申请在人民陪审员名册中随机抽选了专业型及参审经历丰富的人民陪审员4名。同时,为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强化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从庭审监督员名册中随机抽取5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人员组成庭审监督团旁听庭审。
庭前,承办法官及时组织人民陪审员召开庭前阅卷会议,向人民陪审员介绍基本案情,出示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据,对人民陪审员就提交证据提出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确保人民陪审员充分了解和掌握案件事实部分的所有信息。
开庭3日前,主审法官组织全体合议庭成员召开了庭前会议,明确原告诉讼请求及被告答辩意见,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向人民陪审员全面展示,使人民陪审员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理清事实疑点,形成独立的思考认知。随后,合议庭成员共同研究归纳庭审焦点。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紧紧围绕当事人争议的事实、证据等审理范围进行,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分工协作、默契配合。审判员重点围绕法律适用方面展开法庭调查、听取双方当事人辩论意见。人民陪审员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举证、质证,并分别针对案件事实部分进行发问。审判长娴熟驾驭庭审,庭审过程严谨有序。庭审监督团成员认真参与了整个庭审的观摩。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组织了庭后合议,首先庭审监督团成员对案件证据认定、事实认定等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书面意见向合议庭进行了提交。之后由合议庭成员逐一对案件发表意见,合议庭在合议时将庭审监督团的意见作为参考。
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使群众直观地感受司法民主。能够让各个阶层的由人民群众组成的陪审员代表群众意愿,直接参与到审判工作,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同时在庭审监督团监督下,使法院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体现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