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文,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进入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该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陈庭长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庭长,数十年如一日,求真务实,廉政廉洁,不徇私情,秉公办案。他在工作中不断的总结自己的审判实践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研究法律条文及背后的法理,使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
“上午8点30分,约谈一起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9点30分,开庭审理开设赌场案件;11点,约谈强奸案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下午1点30分,庭内简短的会议,布置近期工作;下午2点,庭内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下午3点,起草刑事判决书……这样的工作内容对陈庭长来说再正常不过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前些天,来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二十出头的年纪,已经因盗窃罪判处两次有期徒刑。这次案发,也仅仅是在上次刑满释放后的第二日。陈庭长阅卷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通过推心置腹的交谈,被告人第一次对人说出了他内心的压抑和困惑。被告人系单亲家庭,从小与他的老父亲相依为命,却对父亲为人处世的冷漠态度感到怀疑甚至是不满。被告人母亲在其出生后不久就离家出走,从小没有母亲的爱与关怀,也没人重视他的教育问题,小学一年级没有念完就辍学在家。被告人靠捡拾垃圾、煤块维持生计,因家人疏于管教,逐渐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针对被告人内心的困惑和不满,陈庭长耐心的对被告人进行说服教育,进行心理疏导。最后,被告人流下了忏悔的泪水,表示要好好接受改造,不再有小偷小摸行为。回到单位,陈庭长对大家说,“对这种存在心理障碍、自暴自弃的被告人,如果在服刑之前真正解开内心的结,知道自己行为的错误和服刑后的生活方向,远远比宣判更能有效防止再次犯罪,我们要认真了解被告人为何一而再、再而三的以身试法,不能仅仅为了结案而结案,要引导被告人更好的融入社会,给他的生活一线阳光,也让这个社会多一份和谐与希望”。
笔者刚入刑庭不足半年,深深的体会到一名法官踏实敬业和公正为民的坚守与执着,体会到庄严的权杖也可以绽放人性的柔光。陈庭长总是说,既然选择了当一名法官,就不能嫌苦嫌累嫌麻烦,让每一个案件得到法律上的公正,是法官一刻都不能放下的责任。
法官是轻舟一叶、热血一腔,是二十余年风雨坚守,只为百姓的眼中,看见的是法,不是官!